师德建设概述

作者:封浜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6 15:27点击量:0


建立健全师德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和育德能力建设,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校上下积极营造和谐、进取、协作的校园风尚,广大教师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着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为学校的发展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理想。

每位教职工明确全员育人的岗位职责,做“四有”好老师,开展形式多样的“为人为师为学”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选树、表彰和宣传教书育人先进典型。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撰写学习心得、教师论坛、参观学习强信念、明方向;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理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践行所学所悟;邀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讲座。每年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服务明星”“优秀党员”等,进行事迹宣讲,倡导敬业爱生的精神。引导教师勤于钻研,乐于奉献,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敢于争先。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师德案例评比,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每学期在全校家长、学生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调查问卷,为学生、家长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持续多年开展教师“镜子”工程、职工“自画像”自我对照。每年依据实际进行修订,通过对照规范教师的校内外言行,养成文明习惯,树立公众形象。签订师德承诺书、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教师师德和育人能力纳入考核,获得校级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服务明星等各类荣誉的,奖励1000元/人/年。违反师德规范、发生教学事故、无故不参加各类活动、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工作质量差的扣除30-100元/次,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反师德要求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每学期结束时的《封浜小学教师基本职责评价考核表》规定:遵守师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职责。(满分为10分,文明组室加2分),如违反师德要求,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取消一切评优、晋升资格。

 

联系电话:021-59137048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吴杨路50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嘉定区封浜小学

沪ICP备11021021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