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浜小学运动场地开放管理制度

作者:封浜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8 10:22点击量:0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体育场地、场馆设施等)的功能,同时也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学校根据区体育局的要求,将适度并逐步开放学校教育资源为社会服务,允许并组织校外人员进校开展各类体育锻炼。

一、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1、对外开放时间:

1)周一到周五      05:4506:45   18:00-20:00              

2)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     08:00-20:00

2、开放场地: 200环形跑道运动场;室外篮球场。

三、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以不影响学校教育秩序和正常的体育教学、学生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为基本前提。

四、学校在紧急状态条件下和体育场地设施维修、维护期间,可以公告暂停体育场地对外开放。

五、为保障学校学生人身安全,所有健身人员进入学校开放之体育场地,需出示全民健身卡。对携带管制刀具、尖锐器械、棍棒等可能妨碍师生人身安全的器物的健身人员,学校教职工和体育场地管理人员有谢绝其入内的权利和义务。

六、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更不得滋事斗殴,不得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锻炼无关的事情。否则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勒令改正,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七、自备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车场。

八、体育运动前,请仔细检查所用的器具、设备、场地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管理人员。严禁擅自使用校内各项设施和随意触动消防、电器开关。

九、爱护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械,对破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十、健身人员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加强健身防护,自觉做到安全健身;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开放,学校对健身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嘉定区封浜小学

2012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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