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浜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作者:封浜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8 09:57点击量:0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

1、学校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学校消防安全。

2、学校的校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消防安全的其他责任人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消防安全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委会商讨决定。

二、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要求学校计划中统筹安排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相应各负责人员在各项工作计划中也相应安排该项工作。

3、学校通过广播,各教师通过班会课、午会课、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成立以教职工为主的义务消防队,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协助公安消防队进行疏散、扑救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

1、教学楼、实验室、电脑房、图书室等按要求配置标准的灭火器。

2、食堂不能使用气压锅、使用燃气时必须严格消防安全要求。

3、定期检查各室的电器、线路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做好及时发现、及时维修,保障安全。

4、上课时,教室的前后门应打开通风及作紧急疏散用途。

四、消防应急程序

1、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向值班领导报警,并组织本楼教师做到:

1)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

2)实施灭火;

3)拨打“119”电话报警。

2、值班领导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广播系统或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

1)疏散组组织学生疏散;

2)灭火组组织教师实施灭火;

3)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嘉定区封浜小学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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