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党群工作
作者:封浜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8 08:14点击量:0
根据区人事局《关于加强嘉定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的意见》和《嘉定区教育系统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确保教职工疗休养制度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阳光收入”制度,同时根据《教师法》关于“要因地制宜组织教师休养”的精神,现就我校疗休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人员。
二、休养时间:
每4年享受一次疗休养
三、休养标准:
每次人均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几点说明:
1、充分认识疗休养工作的重要性。疗休养是调剂广大教职员工身心,帮助教职员工消除疲劳、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增强健康的有效途径,我校原则上每年安排13%~14%的人员参加当年疗休养。
2、教职工疗休养一般安排在暑假进行。严禁以学习考察的名义自行组织外出疗休养活动,因特殊情况组织外出疗休养活动,须报区教育局或镇教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坚持节俭原则。按照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各单位疗休养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列支,坚持合理使用,反对浪费。
4、各单位教职工疗休养由学联旅行社统一组织。
5、本意见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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