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上海市嘉定区封浜小学章程

作者:封浜小学更新时间:2019-11-07 07:30点击量:0

(本章程由封浜小学六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隶属于上海市嘉定教育局,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5年。学校面向江桥、封浜地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少年儿童,招生规模以嘉定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政治保证、教职工民主监督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校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吴杨路50号

邮政编码201812

网址:http://fbxx.jdjy.sh.cn/

第三条 办学宗旨:质量求生存  特色求发展

第四条 办学目标:学校在“阳光教育 炫色生命”理念引领下,以人性化与制度化相融合的管理方式,促使务实创新的教风进一步形成;以扁平化的民主管理方式,形成自主创新、快乐互动的学风;以打造和谐校园为抓手,形成“尊重、宽容、理解、支持、向上、融入”的校风,积极践行和推进阳光教育,办一所高品质学校。

第五条 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学校精神、培养目标、校训、校歌、校标

(一)办学理念:阳光教育  炫色生命

(二)办学方针依法治校  以德立校  管理强校  科研兴校

(三)学校精神:协作进取  求索攀登

(四)培养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让封小学子成为“健康、乐观、进取、宽容”的阳光少年;具体表现为:

男孩——睿智、儒雅、阳刚;

女孩——优雅、灵秀、聪慧;

教师培养目标:崇尚优秀、乐观豁达

(五)校训:友爱 活泼 勤奋 上进

(六)校歌:《放飞理想》、《阳光下的少年》

(七)校标:《飞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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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中的字母F”、“B”是 “封”、“浜”拼音的首字母大写F活泼,象征封小的苗苗、红领巾奋发向上精神风貌;F为英文“fly”的首字母,与学校校歌《放飞理想》契合B字沉稳,意喻学校厚实的文化底蕴B为英文“better”的首字母,意为更好;校标由绿白相间色组成,绿色代表生命,白色代表纯真。整个图的线条象征务实的教风、自强的学风和协作的校风。

 

  1.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学校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入学;

(四)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 学校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八条 校长的权利

(一)学校综合管理的权利

1、组织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员工拟定实施学校改革发展的近期计划和远景目标,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议规划学校的方案;

2、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条线工作,并对其实行指导和监督;

3、组织学校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律规章,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学校规章制度草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并负责对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

(二)教育教学管理的权利

1、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制定实施学期、学年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指导监督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的实施;

2、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和授课时数的规定,会同学校相关人员研究确定学校的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和授课时数。

(三)学校人事调配的权利

1、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

2、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建议任命学校其他管理人员。

(四)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的权利

1、主持学校管理人员起草学校年度经费的筹备方案;

2、经费预算方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3、组织学校管理人员依据学校考核规章,客观地考查评估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拟出奖惩预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九条 校长的义务

(一)对学校应履行的义务

1、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应努力保证学校的一切行为合乎法律规范,依法接受监督;依法代表学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2、领导学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挖掘学校教育教学潜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学校的各项情况,如教育教学实施状况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教职员工流动情况等,接受上级监管;

4、接受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监督,协同校党组织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青年教师后备力量。

(二)对教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1、督促教职员工遵纪守法,依法代表学校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2、在组织实施学校重大决策或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应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员工的意见,并将“决策”或“方案”提交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3、定期向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通报学校的学期和学年度工作总结,应明确汇报学校教育教学实施状况、学校经费使用和教职工流动情况等,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监督;

4、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协同工会设法解决教职员工生活上的困难。

(三)对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1、组织教师指导学生遵纪守法,依法代表学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代表学校听取少先队、儿童团等学生组织或个人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或解决;

3、以适当方式为学生了解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第十条 教职工的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评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果;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十一条 教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 学生的权利

(一)公平、公正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使用教学设施和公共资源;

(二)在品德、学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三)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参与“B-I-G”课程与各类实践活动、学生社团等;

(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决策,对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理进行陈述、申辩,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学生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1. 学校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年教职工及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学校支持并主动接受工会对学校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监督,实施民主管理。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定期召开教代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岗位设置、绩效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等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封浜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有计划地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应在酝酿提议、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策决定。(具体细则见《中共嘉定区封浜小学支部委员会关于学校“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19年3月11日)通过)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学校建立由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必要时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或社区代表参加。

第二十条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行政会议制度,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参加,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布置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定期听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接受校长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各组织在分管行政与区、镇、校三级骨干教师引领下协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聘请派出所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片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自评机制,依据章程每五年制订新一轮学校发展规划,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1. 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阳光教育  炫色生命”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树立多元发展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生命成长的乐园。

第二十五条  教育管理

(一)学校教育工作必须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学校坚持德育为先。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坚持“持恒守志‘微’德而行”的德育主张,构建“三微”行动德育工作体系:“三微”行动——“阳光微品”、“阳光微镜”、“阳光微行”,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效。成立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构建学校德育工作体系。重点发展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生自我管理、家庭教育、心理班会等德育特色项目,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积极与社会、家庭配合,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合力。发掘学校、社区德育资源,拓展校外德育教育基地,分年级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和少先队假日小队活动。 

(四)学校通过学科教学、班队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注重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德育,推进“一班一品”建设,改善班风、学风。注重班主任(中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抓好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开展班主任教研活动,提高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

(六)学校实行班主任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管理。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担负加强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沟通联系的主要责任。

(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学生整体形象。

(八)注重少先队的管理和建设,对学生干部定期培训。对在德、智、体、美等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和在学校、家庭、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学校均给予奖励。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通过社会捐助、政府减免、学校资助等形式提供帮助,杜绝辍学现象。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

(一)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教学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实行班级授课制。将学生按年龄和认知程度编成班级,使每一班级有固定的学生和课程,由教师按照固定的教学时间表对全班学生进行上课的教学制度。学校教学面向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以学定教,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使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生理心理等综合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由分管校长、课程教学部、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学科教师组成的立体管理体制。

1、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重点加强“有氧课堂”建设,推进课堂转型。切实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有效推进大教研活动,提高课堂实效;

2、备课组在教研组和年级组的指导下,开展本年级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贯彻教研组的计划,教师中着力进行“有氧课堂”探索加大对有氧课堂特征的研究,相互听课,精心设计有氧作业,做到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教学五环节”一致性,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认真制定学校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和上好各门课程。科学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擅自增课或减课。

(五)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加强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校本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型、拓展型、探究型课程的管理,深入践行“B-I-G”课程,建立课程评价体系,发挥课程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反馈调节功能,促进课程实施的不断完善。

1、“B”课程

B——代表boy,即学校针对男孩的身心特点和爱好需求,为满足男孩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个性化课程。

2、“I”课程

I——代表in common,包括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还包括由学校全面统整和设计,为适合男孩女孩们的发展需求,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的特色课程。

3、“G”课程

G——代表girl,即学校针对女孩的身心特点和兴趣爱好,为满足女孩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个性化课程。

(六)加强教育科研管理,建立教育科研激励机制,注重科研成果的推广,并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认真抓好教育科研实施工作,组织全体教师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并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七)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基本规范,建立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实行学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制度,加大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辅导资料,或强行统一征订报刊,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九)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课、体锻课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组织学生参与秋季(春季)运动会和专项体育竞赛活动。推进“足球小子”和“羽球飞扬”等特色项目的实施。

(十)加强艺术教育和实践体验。上好美术课、音乐课,注重各学科教学中的美育功能渗透,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课外研学等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十一)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改革学校考试的形式、内容、方法,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严格控制考试和测验量,按上级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相应学科的学段考查、毕业和结业考试。

(十二)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严格招生纪律,就近入学,合理编班。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按电子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操作程序。

(十三)课程教学部对各专用教室(文印室、图书室、阅览室、自然实验室、电脑室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十四)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十五)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1. 财务、后勤服务

     

第十七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475万元。为国家财政全额拔款单位,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不自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收费,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收费项目公开公示。

第二十条  学校后勤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坚持其教育性原则和实效性原则。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一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屣行囯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賠偿。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体育场、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1. 学校与家庭、社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为了践行“阳光教育  炫色生命”办学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在体育、艺教、科技等学科聘请校外的专业人士进校指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第二十五条  学校注重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与太太乐公司、江桥消防中队、封浜敬老院及周边社区等达成共建,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合作共建功能,优化育人环境。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五旅”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国防之旅、健康之旅、园艺之旅、感恩之旅、寻访之旅。

第二十六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三级家长委员会,即校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每周驻校办公,同时全面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工作。做好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沟通桥梁,化解家校矛盾,形成教育合力。

(二)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食堂用餐和校服征订等工作,学校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三)落实“家长总动员”机制:爷爷督查组月月查,爸爸护校团天天驻,奶奶手工坊节日行,妈妈志愿队随时邀。盘活家长资源,扩大家长参与面,进一步激发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热情。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访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二十九条  学校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同时不断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提升办学水平。

 

  1. 组织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党支部书记1名、校长1名、副校长2名(工会主席由副校长兼任)。此外,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设立“德育活动部”、“课程教学部”、“科研发展部”、“宣传策划部”、“质量监控部”、“人事人才部”、“服务保障部”等职能部门,分别在各处设立行政岗位,行政岗位实行责任制,与教育局各部门对接,分管各条线工作,承担相应管理职能。各部门行政每学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述职,接受评价监督。

(一)党支部职责: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带领学校中的全体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稳妥有序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各个方面;关心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妇女、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工作。

(二)校长职责: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习的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荐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副校长职责:作为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站在学校全局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工会职责: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保障教职工的利益。

(五)质量监控部职责:全面负责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员工发展状态的质量监控。

(六)宣传策划部职责:策划学校文化建设,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师生发展。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学校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协助校长做好各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七)课程教学部职责:组织课程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负责审查任课老师的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教学管理目标体系。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积极开展“五环节”的研讨活动;组织观摩教学,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探究课、拓展课教学活动;开展各类教学改革活动。负责安排教师的业务进修活动。做好教师的在职培训(240、540)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校本培训工作。做好新生入学登记、毕业生输送等工作。

(八)德育活动部职责:加强年级组、班主任队伍和家长学校的建设,本着“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帮助教职工提高德育理论和管理水平,立德树人,深入研讨德育工作,介绍和推广育人经验。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九)人事人才部职责:做好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和全校性的综合统计及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协助指导学校各部门的统计。组织新教师招聘、教职工聘用和流动,做好学校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和归档,统计资料全面、准确、科学,装订规范,检查方便,同时认真做好教职工业务档案保管。

(十)科研发展部职责:改进和完善学校科研管理的各项制度,抓好课题申报、论证、立项、实施、总结和成果推广等课题管理各环节,确保按期完成,出好成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校教育科研评奖活动,及时推广教师的教育科研研究成果并汇集成册。组织开展教科研理论学习、指导、交流等活动。每学期出版校刊《百草园》。

(十一)服务保障部职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合理、帐目手续齐全。做好学校财产管理,健全校产管理制度和校产档案。做好房屋、设备等定期检查,负责校舍维修工作。制订校园环境规划,做好校园环境美化工作,做好校园绿化管理。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保障学校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广播系统、电脑网络、电话通讯等硬件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教室、专用教室、图书馆的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健全物品采购制度,做好各种物品的采购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积极维护学校利益。

第三十一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即包括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种办事程序、各种内部组织的组织规则、活动程序、议事规则、应急管理等制度。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实施、修订需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嘉定区封浜小学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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