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浜小学无偿献血制度

作者:封浜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8 08:11点击量:0


1、根据《献血法》、《献血条例》规定,二十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女性公民和二十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均是献血报名的对象。

2每次献血报名办法采用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集体报名是指学校将全校符合献血要求的教工依据工作年月进行排序,然后根据工作年限,从高到低和从低到高同时进行。每次年长者比例低些,年青者比例高些。个人报名是指在教职工自愿参加献血报名。

3、一般情况下,五年内轮到一次。同时根据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六个月的规定,有踊跃报名献血者,学校予以鼓励。

4每次献血,献血者可享受适当的营养补贴并给予二周的公休,休息期间享受一切正常待遇。

5、“无偿献血”是每个健康人的义务和职责,我校将“无偿献血”中的个人表现在同等条件下作为评优、评奖、晋升、师德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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