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浜小学财务报销制度

作者:封浜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8 07:59点击量:0

1、学校一切财务支出,必须符合财务政策和有关制度。

2、教工各种劳务费、加班费的发放,须由各主管部门提出并经校长核准后方可支取。

3、报销发票、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核人签名、缺一不可;发票、凭证上必须有本单位的名称、购物日期、物品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大、小书写必须一致,字迹不清或涂改,一律不予报销。

4、报销发票必须是有关文件统一规定的合法发票。因公外出报销车旅费,以公交车辆为标准,超标准未经特许不予报销。

5、教工外出进修、学习、开会报销车旅费、午餐费、必须有各部门负责人证明,并附有凭证,按第3条执行报销。

6、临时借用现金购物,借条须经校长批准签字,借款在三天内结清。

7、购买物品原则上使用公务开或转账支票付款,并在三天内结清。

8、发票等报销必须按规定附有关证明材料

9、上述报购均由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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